稿件審查要點:來稿由編輯委員會送請兩位審查人審查,必要時送請第三位審查人審查,審查結果分為接受、修改後接受、修改後再審及退回。
處理方式
|
第二位(乙)委員評審意見
|
採納刊登
|
修改後刊登
|
修改後再審查
|
不採納刊登
|
第一位(甲)委員評審意見
|
採納刊登
|
刊登
|
修改後刊登
|
修改後再審查
|
送第三位
|
修改後刊登
|
修改後刊登
|
修改後刊登
|
修改後再審查
|
送第三位
|
修改後再審查
|
修改後再審查
|
修改後再審查
|
修改後再審查
|
退稿
|
不採納刊登
|
送第三位委員評審
|
送第三位委員評審
|
退稿
|
退稿
|
作者修改時限為一個月,滿一個月時發出逾期通知,並告知於一週內寄回,如有特殊情形,應主動聯絡編輯委員會,逾期未寄回修改稿件則以退稿處理。
|